新国标GB 15322.2-2026 重磅发布!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再升级!

发布时间发布时间:2026-03-14

近期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《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2部分: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》(GB 15322.2-2026)强制性国家标准,并将于2027年8月1日全面实施。


新国标GB 15322.2-2026 重磅发布!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再升级!


作为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领域的第三次重大标准修订,新国标不仅延续了前两版标准对基础性能的严格要求,更针对家庭用气场景的复杂性,系统性解决了误报率高、环境适应性差、使用寿命短等长期困扰行业的痛点问题。


新国标“新”在哪里?


1.安全性能全面强化


⭕️新增非金属外壳燃烧性能要求:明确非金属外壳探测器需通过燃烧性能测试(5.3.1.6),防止火灾蔓延风险,提升设备本质安全。


⭕️强化电气安全与结构强度:新增接线端子要求(5.3.4)和外部接线抗拉力性能(5.6),确保安装牢固性;增加电源参数波动性能(5.13)和电池容量要求(5.14),保障供电稳定性。


外部接线抗拉力要求:接线可承受20N拉力5秒,日常磕碰、拉扯不易损坏,更耐用。


接线端子标注要求:接线端清晰标注功能,安装维护更便捷,避免误操作。


⭕️新增极端环境适应性试验:引入耐温度冲击试验、交变湿热试验(5.18),模拟厨房高温高湿场景,解决传统设备“怕热怕湿”的痛点。



2.抗干扰能力质的飞跃


⭕️新增抗食用油油烟干扰性能:受厨房大豆油烟长时间干扰,仍能正常工作(5.23),解决烹饪时油烟引发的“乱报警”问题。


⭕️新增抗高浓度气体耐久性能:在高浓度燃气环境中工作4小时,性能仍达标(5.22),避免传感器“中毒”失效。


⭕️优化一氧化碳低浓度响应:调整一氧化碳探测器低浓度响应性能(5.25),提升对微量泄漏的识别能力,防范复合型燃气事故。



3.智能化功能深度拓展


⭕️新增无线通信功能:无线探测器可在2分钟内上传报警、故障、断电等信息,24 小时上报网络信号质量,异常情况实时掌控。


⭕️新增消音功能:兼顾报警提醒与生活便捷,除一氧化碳报警声不可消音外,其他故障、报警声可通过红外遥控/按键消音,若燃气浓度仍超标,5 分钟内会再次报警且无法二次消音,避免漏警。


⭕️强化历史事件记录:要求探测器存储至少200条报警/100条故障记录(5.3.8.2),提升安全管理效率。



4.全生命周期管理升级


⭕️新增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码:每台探测器均需张贴,扫码可获取产品参数、生产者信息、质保期限、型式检验报告等全维度信息。


⭕️新增身份标识码:无线探测器专属 27 字节唯一编码,包含公司、网络类型、生产日期等信息,确保设备唯一性和数据可追溯。


⭕️优化包装与标识规范:更改包装要求(8.4),每只探测器应具有独立的密封包装,包装不应有针孔、裂口及封口不严等缺陷,提升产品标准化水平。



5.完善三级检验


⭕️出厂检验:必检8项核心项目,确保出厂产品合格。


⭕️型式检验:新产品定型、工艺变更等 6 种情况需全项目检验,保障产品质量稳定。


⭕️使用过程检验:按出厂时长分档要求,出厂6个月内、6 个月以上分别划定性能底线,明确全生命周期内的报警精度要求。


核心升级:这些要求要注意


相较于2019版标准,本次修订共带来26项核心技术变化,除以上创新点外,还有一些核心要求,一起来看:


1.新增关键术语(见第3章)


⭕️增加了“正常监视状态”“爆炸下限”“系统式探测器”及“独立式探测器”术语和定义。


⭕️正常监视状态:探测器接通电源正常运行后,无可燃气体报警、故障、自检、传感器寿命到期等发生时所处的状态。


⭕️爆炸下限:在标准大气条件下,可燃气体或蒸气在空气中发生爆炸的最低浓度。


⭕️系统式探测器:自身具备工作状态指示、声光报警、历史事件记录存储、控制输出等功能,与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建立通信后,能实时向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发送探测器的各种状态信息,并实现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功能的探测器。


⭕️独立式探测器:自身具备工作状态指示、声光报警、历史事件记录存储、控制输出等功能,独立使用即能实现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功能的探测器。


2.明确产品分类(见第4章)


按工作方式分为:系统式探测器、独立式探测器。


3.更改了探测器气体传感器寿命状态指示功能要求(见5.3.5.2)


5.3.5.2 探测器应具有气体传感器寿命状态指示功能,并满足以下要求:


a)探测器应具有独立的黄色气体传感器寿命状态指示灯;


b)探测器累计工作时间达到气体传感器使用期限时,寿命状态指示灯应闪亮,并发出与可燃气体报警声信号有明显区别的传感器寿命到期声信号;


c)探测器表面应有提示气体传感器寿命到期需更换的明显标识;


d)探测器使用说明书中应注明气体传感器的使用期限。


4.更改了探测器计时装置的日计时误差要求(见5.3.8.1)


探测器内部应具有计时装置,日计时误差不应超过10s。


5.更改了探测器控制输出功能要求(见5.4)


探测器控制输出类型和容量须与配接产品适配并注明。探测器报警后30s内启动控制输出,具有控制阀门功能时,有线连接故障100s内、无线连接按供电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明显区别的故障声光报警,多阀连接时指示部位号 。


6.更改了探测器声压级的要求(见5.5)


初始不超45dB,避免突然噪音;3-10秒逐步升至70-115dB,确保提醒到位;故障/传感器寿命提示声40-60dB,温和不扰民。


7.更改了量程指示偏差要求(见5.8)


有浓度显示功能的探测器,量程上限≤50%LEL,显示偏差绝对值≤3%LEL;量程上限>50%LEL,显示偏差绝对值≤5%LEL;一氧化碳显示偏差绝对值不应大于80X10-6(体积分数)。


8.更改了响应时间要求(见5.9)


将探测器置于可燃气体浓度为报警设定值2倍的试验气体中并开始计时,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所需的时间为探测器的响应时间。探测器的响应时间不应小于15s,且不大于60s。


9.更改了方位要求(见5.10)


探测器在安装平面内顺时针旋转,每次旋转90°,分别测量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。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应满足5.7要求。


10.更改了电源参数波动性能要求(见5.13)


除仅以电池供电的探测器外,探测器分别按电源参数的上、下限值供电,测量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,报警动作值应满足5.7要求。


11.更改了电池容量要求(见5.14)


仅电池供电探测器,25倍电流放电30天,故障时发出特定声光信号,7天内每分钟至少报警一次,报警动作值有要求;有备用电池的,主备电指示有别。


12.删除了报警重复性、振动(正弦)(耐久)试验、低浓度运行。


从“产品规范”到“系统治理”


新国标GB 15322.2-2026 重磅发布!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再升级!


燃气安全是城市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。新标准超越单一产品性能考核,强调探测器在真实家庭环境中的长期有效性和系统性可靠性。通过安装规范性、使用持续性和维护便捷性,推动构建“产品+服务+管理”的立体化安全体系;通过量化技术指标,加速向智能化、高品质方向转型。新标准的实施,将显著降低家庭燃气事故率,为构建精准高效、全覆盖的城市燃气安全预警体系奠定基础。


GB 15322.2-2026的修订,是国家对燃气安全治理的生动实践。它不仅是一部技术标准,更是一份守护千家万户的生命防线。驰诚电气将积极响应标准要求,严控产品质量,强化技术创新,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更坚实的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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